分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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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具体规划、制定党总支工作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计划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学期的工作小结。
二、负责搞好党总支和下属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切实加强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与行政共同建立健全分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指示和建议,检查布置党的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创争活动,积极稳妥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形成本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特色。
五、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参与决策。
六、与行政共同负责做好生源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招生就业等工作。
七、与行政共同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八、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关心他们的成长,发挥他们的作用。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学生的常规管理、考核等工作,对学生的奖励、惩处提出建议。
九、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际,做好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提高本单位文明程度,树立良好的形象。
十、积极协调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指导和支持工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政工作的顺利完成。
十一、负责本单位的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及时与他们沟通,虚心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献计献策。关心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学习和生活,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十二、与行政共同负责本院与上级、左右部门的平衡协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应急处理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