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2021年12月6日13:30药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210会议室开展宪法宣传集中学习活动,并集体收看了专题片《宪法之治》、公益广告《宣传宪法 守护法治》。
学习会上,党总支黄明锋书记带领大家共同回顾了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勉励大家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底线思维,严守法律底线。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知识扩展】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宪法日的意义: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宪法宣传周”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的宣传活动,2018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黄明锋供稿、沈益摄影,王立中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