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分院实训中心安全管理,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的思想,确保实验室安全,维持正常教学秩序,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学院实训中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分院领导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训中心全体人员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中 王中华
副组长:曹晖、马永刚、李岩
成员:张茂风、陈祝银、苏学军、赵静、沙赟颖、孙有美、刘竺云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2)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5)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四、应急措施
(一)发生爆炸、失火事故。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5、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并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负责人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2、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应急人员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五、事故处置与上报
一般安全事故:事故由分院院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严重安全事故: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现场人员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分院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涉及火灾和人身安全,同时报警119、120,涉及刑事案件,同时报警110。
六、本预案由分院组织落实,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药学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