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考务管理工作规范》(泰职教务[2018]6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于近期组织往届毕业生重修考试,为做好本次重修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重修考试时间拟定于12月02、12月03日。公共基础课教务处拟于11月30日、12月01日组织辅导,专业课程由分院安排辅导。
具体辅导时间和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于考试前一个星期内予以公布。
二、重修考试对象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制最长五年的规定,本次毕业生重修考试的对象为离校时有未通过课程的19届-21届毕业生(16级、17级、18级),具体名单见“往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1日截止。
2.报名办法:请各分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往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表(16级至18级)”,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然后统一填写重修考试报名表(重修课程请见表“往届生重修考试课程-16级至18”),并以分院为单位至财务处缴纳重修考试费用(100元/科,毕业答辩算一科),不参加重修考试的毕业生请在“往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表”中注明原因。
提醒:英语应用能力考证(考试)、实用英语(1)、(2)、(3)有一门或多门不及格的,统一报考《实用英语综合》即可,重修费用也只算一门。
计算机考证(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有一门或多门不及格的,统一报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即可,重修费用也只算一门。
请各分院报送“往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重修考试报名表、分院笔试课程统计表、缴费单至教务处,截止日期为11月11日,并将电子稿发给朱万飞。
3.非笔试专业课程(含毕业答辩)由各分院组织安排,并及时将安排报教务处;分院保存自主安排重修考试课程的成绩原件,并于12月6号前报送成绩复印件和答辩情况记录表复印件至教务处。教务处联系人:朱万飞,15850862680
4.职业技能证书获取情况,由分院审核;处分是否撤销由学工处审核。
5.公选课学分是否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分院审核后报材料给教务处孔乐。考生毕业后获得的证书、参加有关单位的继续教育学习等都可以折算公选课学分;继续教育学习16学时折算1个学分(附学习证明材料);获得一个培训证书最多折算2个学分。
四、试卷组织
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试科目,各分院(部)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做好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试卷的出卷工作,并于11月16日下班前报送重修考试试卷纸质稿(不含答案)至教务科。
药学院往届毕业生情况统计见下表